NZ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 Accessible HTML Document

什么是人权委员会?

What is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Simplified Chinese Translation

人权委员会

人权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新西兰的人权,它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安全和公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多样性和人权得到尊重,每 个人都能够在没有偏见和非法歧视的环境里生活。

人权委员会的工作是:

人权委员会设有八位人权专员:首席专员、平等就业机会专员、种族关系问题专员和五名兼职专员。

人权诉讼总监领导人权委员会所属的一个独立的办公室,即人权诉讼办公室。总监决定是否为对违反《1993年人权法案》的投诉提供法律代 表。关于人权的诉讼由人权审核法庭审理。

人权专员和总监必须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他们得到奥克兰、惠灵顿和基督城工作人员的支持。

什么是人权?

人权是人类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条约中对人权都有所规定。


人权主要涉及人们如何在一起生活。特别是,它们规定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基础。


人权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例如生命权,自由权,言论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有权不受歧视等。在社会、文化和经济权利方面,还包括参与文化的权利, 工作权利,享有适当生活水准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


每个人都享有同样的人权,不受歧视。与人权相伴的是义务和责任


人权委员会的职责


有关人权问题的查询和投诉服务

人权委员会为公众关于人权查 询及非法歧视方面的投诉提供免费的、保密的服务。


人权委员会解决争端的过程仅限于对非法歧视的投诉。然而,人权委员会也处理更广泛的人权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歧视以外的人权问题,例如有关残疾、住房、教 育、拘留、就业和种族关系等问题。

国际认证

人权委员会是亚太国家人权机构论坛及国家人权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它拥有“A”级认证,这是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先决条件。这种认证每五年要进行 一次审核,要求人权委员会完全遵守联合国《巴黎原则》规定的标准。《巴黎原则》规定了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责、地位和职能。


人权委员会的工作重点


2005年,人权委员会在进行全国范围的协商之后公布了“新西兰人权行动计划”。根据该行动计划,人权委员会已经确定了六个主要的人权工作领域工作,并为 每个领域制订了目标:


人权环境

目标:在新西兰的法律中纳入人权标准,在政策制订中坚持这些标准,并在实践中应 用这些标准。

残障人士

目标:无论残障人士的身份如何,他们都应该受到尊重,并能充分参与到新西兰社 会。

种族关系

目标:构成新西兰社会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是和谐的,这种关系的基础是平等、互 相尊重以及对新西兰的共同归属感。

工作权

目标:所有新西兰人都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并可以获得体面的、有益的工作。


人权和《怀唐伊条约》

目标:《条约》中规定的国家与毛利人之间的关系在所有层面上都能有效运作,保护 毛利人的权利,进而造福整个社会。

国际连通

目标:通过新西兰以及全世界对国际人权法的尊重,加强新西兰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的前景。


人权委员会使用 并鼓励他人使用 保障人权的办法: 

免责声明:虽然我们已努力使这方面信息尽可能准确,不过,它不应该被视为法 律意见。

人 权委员会的联系方式